進/出口報關單
- 需要遞交進/出口報關單?
- 凡將物品(豁免物品除外)輸入或輸出/轉口的人士,必須呈交進/出口報關單。透過互聯網從海外直接購買或向海外出售的物品亦須提交。任何人士如未有或忽略在指明的期限內呈交所需報關單,或明知或罔顧後果呈交任何在要項上並不準確的報關單,均有可能被檢控。
- 遞交方法
- 以電子方式,透過(1)政府委聘的三間服務供應商;或(2)服務供應商提供的紙張轉電子報關服務遞交。
- 尋找貨物編號
- 進/出口報關單內須載有每件物品的正確的香港貨物協調制度(港貨協制)貨物編號
- 報關費
- 每張報關單應繳付2角至200元的報關費(香港製造的成衣製品項目須加繳製衣業訓練徵款)。有關款項在首次遞交每張進/出口報關單時透過三間服務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提供的紙張轉電子報關服務繳交。
- 回覆政府的查詢
- 政府會向懷疑未有呈交進/出口報關單的人士發出進/出口報關通知書。不論有關人士是否已遞交相關的進/出口報關單,亦需盡快透過電郵、傳真或郵寄回覆。
- 更正已遞交的進/出口報關單
- 可透過電子方式經由服務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提供的紙張轉電子報關服務作出修訂,如錯用了進/出口報關表格報關,必須重新呈交一份正確的報關單。
- 發展貿易單一窗口
- 政府正在發展貿易單一窗口,以提供一站式電子平台,讓業界向政府提交進出口貿易文件。貿易單一窗口會分三個階段推出,其中第三階段將涵蓋進/出口報關單及貨物艙單。有關進一步資料,請瀏覽貿易單一窗口官方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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